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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刘悟昭义军节度使制
昔潢池骤变则龚遂亟行河内去思而寇恂来复所以

顺人情而急时病也况鸡泽衡漳附于上党控带河洛
扼束燕赵其土瘠其人劲养理训习尤所重难具官刘
悟前临是邦其政方睦兵甲完备师徒具严刑当罪而
人不冤赏当功而财不费军政威而非虐吏道察而不
苛州里行信让之风乡曲除武断之患方将久次以惠
斯人而难起幽陵救深焚溺辍于既理与彼惟新乘轩
才及于邢郊妖彗忽生于冀分空 沈合
座未辨渠魁予
怀震惊物听倾骇校其远迩当分后先遂驻腹心之雄 (第 40a 页)

沈使发兵袭颙颙窘急必召张方以自救此良策也(窘/渠)
(陨/翻)乂从之沈奉诏驰檄四境诸郡多起兵应之 沈合

郡之众凡万馀人趣长安(雍州统七郡治安定或曰时/治新平沈持林翻趣七喻翻)
乂又使皇甫商间行赍帝手诏 (第 16b 页)
河间宜启上为诏与沈使发兵袭颙颙窘急必召张方
以自救此良策也乂从之沈奉诏驰檄四境诸郡多起
兵应之 沈合
七郡之众凡万馀人趣长安乂又使皇甫
商间行赍帝手诏命游楷等罢兵敕皇甫重进军讨颙
商行至新平遇其从甥从甥 (第 60b 页)
华妻沈氏钱昭发妻刘氏陈)
(松年妻高氏郑鹤妻吴氏倪尚恭妻刘氏顾泰徵/妻卞氏张宗耀妻高氏高洪生继妻胡氏 沈合
壁)
(妻张氏臧天武妻吴氏强云凤妻丁氏陆万钟继/妻贾氏孙孝恭妻陆氏秦汲妻赵氏浦迪如妻侯)
(氏杨文佩 (第 71b 页)
,合立杜卖尽根地基契字一纸,又带分管约字一纸,计共二纸,付执永远为照。
  一、批明:地基,木与吴朝 沈合
置之业。其吴朝沈分管前进长十丈,执掌现销地基单一纸;木分管后进,执掌公约字一纸。若有要用,务宜取出公 (第 630 页)
  同立合约字人长房文贵、次房三茂、三房肇基等,念先祖创业艰辛,本为子孙长久之计;但木生枝而益茂,水分派而长流,欲除后患于未来,须盖衍子于既往。今据先人与何周 沈合
股开辟锡口庄,嗣后分户张国珍,历年大租谷并田园、厝宅、竹围等项,前 (第 1631 页)
  刑部等衙门议政大臣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尚书臣鄂弥达等谨奏为遵旨速拟具奏事:内阁抄出闽浙总督杨廷璋等奏彰化县民沈房竖旗陷害外委张世奇一摺等因,乾隆二十五年十月二十日奉朱批:三法司核拟速奏,钦此。钦遵于本日抄出到部。该臣等会同都察院、大理寺会议得:据闽浙总督杨廷璋等奏称:据台湾府彰化县知县张世珍报:据鹿仔港巡检陈登象报称:五月二十二日,鹿仔港街尾有奸民竖立白布旗一面,约长五尺馀,上书「夺国大元帅」五字,旁列「张世俊」三字,用竹竿穿挂插竖。该地现在查拿竖旗之人解究,先将布旗缴验等情。随选拨妥役,协同该地乡保密行访缉。嗣据乡保张瑞、 沈合
访出有番仔挖民人沈房,于五月十九日来地看戏,曾托沈其千缝做布旗,禀请拘究。随拘获沈房到案。讯据供认与 …… (第 236 页)
知竖旗图害情事,但不详细查诘确实,即冒昧代为制旗,应照不应重律杖八十,折责发落,递籍收管。乡保张瑞、 沈合
先虽失察,后经访出沈房禀究,均应从宽免议。缘系海外游匪不法滋事,惩创宜严,合将审拟缘由,会摺奏闻,并 …… (第 238 页)
  查例载凶恶之徒捏造悖谬言词投贴匿名揭帖者拟绞立决,又律载隐匿姓名文书告言人罪者绞监候各等语;今沈房以无籍流棍,屡行滋事,经该外委张世奇查逐移究,该犯不知改悔,辄敢挟嫌起意捏造悖逆言辞,竖旗图陷,实属不法,应将沈房依例拟绞立决。为从之蔡雄,当沈房告知竖旗图陷缘由,该犯明知悖逆言辞,胆敢代为书写,亦属不法,未便仅照该督等拟以杖流,应将该犯改照隐匿姓名告言人罪绞监候律拟绞,监候秋后处决。该督等既称沈其千虽不知竖旗图害情事,但不详细查诘确实,即冒昧代为制旗,应照不应重律杖八十,折责发落,递籍收管。乡保张瑞、 沈合
先虽失察,后经访出,即行禀究,应从宽免议等语,均应如该督等所奏完结。仍令该督等将案由摘叙告示,饬发台 (第 238 页)
    许荣隆捐佛二百元。林成美捐佛百四元。林合春捐佛百二十元。施光兴捐佛百二十元。徐妈

鉴捐佛百二十元。冯巽阴捐佛一百元。陈和发捐佛一百元。郭德车捐银八十元。 沈合
珍捐银六十元。黄振旺捐银六十元。金胜成捐银六十元。廖国兴捐银六十元。刘卫观捐银六十元。邱克明捐银六十 …… (第 279 页)
    源裕捐银十八员。捷荣号捐银十七员。苏化成捐银十六员。合吉号捐银十五员。荣美、金长发、义方、协成、成裕号,以上各捐银十四员。合美、盈源、合成、刘昌记、源利、仁寿、和成、协盛、林宝号,以上各缘银十二员。 沈合
隆、协盛、泰丰、东山、东昌、东盛、盛顺、义发、鼎发、隆成、颜名扬、李清源、源兴号,以上各捐银十员。 (第 338 页)
□炎,以上各捐银四钱。
  徐藻立、柯笑观、林士茂、卢泉兴、施源盛、苏福记、苏顺记、新庄发、黄和兴、 沈合
顺、林取观、曾荣岱,各捐银三百文。林高才、益兴、黄寿观、林荣观、益升、瑞兴、恒升、振利、发源、新合盛 (第 543 页)
  舒新振利、吴万春、李捷顺、沈坤发、舒和利,各捐银八元。黄发合、舒合利,各捐银七元。林潮胜、海利号、舒顺利、金泰安、沈学而、黄潮顺、梁学泽、沈大、陈包合、林丰利、蔡逢源,以上各捐银六元。郑复兴、曾胜发、郭顺兴、潘瑞裕、陈海兴、蔡耀记,各捐银五元。林逢春、李复成、沈世育、林四老、舒源丰、 沈合
利、陈锦胜、陈永发、吴英集、杨胜兴、翁荣合、林国都、卢捷春、倪伍元、吴好官,以上各捐银四元。倪勋荣捐 (第 692 页)
银三元五。李荣记、蔡豆干、 沈合
利,各捐银三元。李清、黄江成、黄荣兴、郑添记、谢金胜德、合兴号、李永成、张高辉、陈春表、黄春记、吴清 (第 692 页)